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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反思录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时间:2008/10/21 16:19:00  
 

 

是危机也是契机。2008年9月中国乳业几乎一夜之间集体沦陷于三聚氰胺掺假事件。中国食品安全的四大制度体系随即面临反思和重构。实际上,过去三十年来,在乳业就存在掺假与反掺假的搏斗。但是每一次的制度补救迅速被新的掺假盖过。这需要反思。

 

前车之鉴,殷鉴不远。2003年的疯牛病危机也让欧洲人再次惊醒,他们随即让负责食品安全的政府部门独立运作起来,从源头到餐桌一杆管到底。同样可以对照的是,美国仅仅一部《优质热杀菌奶条例》全文就近30万字,细到“饲料-原料奶-加工-市场”全过程的监测监督管理办法。

 

在这个关系食品安全的全链条环节上,我们为什么经常出现掉链子?这是正在审议中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需要面对的。

 

对话简光州:我为何点“三鹿”的名

 

记者 柯志雄

 

7个月大的峰峰来自江西省星子县。因为双肾结石,他做了两次手术。峰峰一出生就喝奶粉,一直是三鹿婴幼儿奶粉的“U+配方”系列。一听奶粉900克,85元。发病前,峰峰一个月要喝6斤。

 

2008年9月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医院泌尿科内,被病痛折磨的结石婴儿。该院自6月28日以来共收治14名患有相同疾病的不满周岁的婴儿。这14名婴儿都长期食用三鹿奶粉。

 

没有如果。但我们还是忍不住这样想,如果有更严格的食品安全制度链条可供约束,那么如下的事实绝对让那些曾经风起云涌的中国乳业巨头,比谁都积极呼唤严格的食品安全制度安排。

 

10月16日,蒙牛股价在8.3港元左右,摩根大通给予蒙牛乳业的目标价却是3.8港元,中金在建议“卖出”蒙牛乳业的同时,更是仅给出2.9港元的目标价。急挫自三聚氰胺事件爆发以来——整个中国乳业上市公司市值蒸发了超过200亿元。

 

在较悲观的预测中,中国乳业板块的市值还将继续蒸发几十亿元。

 

这是制度缺失的悲剧。

 

可以作为对照的是,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美国保健与公共事业部和美国公共卫生署联合颁布的《优质热杀菌奶条例》——最初版本颁布于1924年,全文近30万字,涵盖了“饲料-原料奶-加工-市场”全过程的监测监督管理办法。

 

10月23日至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是次会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将进入三堂会审。

 

根据中国《立法法》规定,一般法律草案经过三次审议后通过实施。此前《食品安全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

 

《食品安全法(草案)》第一次会审还是2007年的12月26日。直至2008年8月份才进入二审。“如果不是随后发生的三聚氰胺事件,三审不会这么快。”相关法律专家表示。2007年生效的《物权法》就曾经因各界争议较大,在立法机关经历了七次审议。

 

但仅仅时隔两个月之后,即再次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食品安全的制度通道已经尽快建立,已经成为共识。

 

四大监管体系迷思

 

在三聚氰胺问题暴露之前,中国奶业协会顾问王怀宝告诉记者,河北省奶协动了很多脑筋,期望彻底解决三鹿集团曾经出现过的掺假问题。为此包括购买摄像机,到当地掺假物资销售最猖獗的某县采集证据。

 

“河北奶协多次跟县里的监管部门反映,奶协还录下像来,也没解决问题。”王怀宝说道。在《食品安全法》出台之前,一杯安全的牛奶,存在于法律法规、监管体系、质量认证体系、国家标准体系等四大安全体系交叉框定的食品安全范畴中。

 

《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构成的法律法规体系;多部门各有分工形成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现有乳与乳制品的认证主要包括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其中为主的体系认证包括ISO体系、GMP(良好生产规范)、GAP(良好农业生产规范)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等;数以千计的通用食品相关标准以及250条左右的乳品相关标准构成的国家标准体系。

 

在上述四个维度中,饱受诟病的争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在记者采访中,多个熟悉行业状况的人士提及监管环节的遗漏和缺失。

 

一些乳业内人士相信,10月9日正式公布施行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虽然部分承袭了国家层面的分段监管,但由于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能从制度上限制过去存在的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脱的现象。

 

即使如此,一位浸淫乳品行业几十年的权威人士告诉记者,彻底根除现有危及乳品安全的实际问题及潜在威胁需要追溯他的源于流。

 

乳业掺假乱象

 

中国乳业与掺假搏斗了30年。

 

1978年时,中国存栏奶牛共48万头,年产原料奶97万吨。48万头奶牛中,国营的奶牛场饲养着37万头(农垦系统27万头),占总头数的77.18%,集体饲养8万头,个体饲养3万头,仅占6.2%。

 

1978年开放了允许私人饲养奶牛的政策,少数散养业主为了生奶赚个好价钱,开始动脑筋掺假”,上海奶协副秘书长顾佳升告诉记者。

 

顾佳升曾在某大型乳业公司主管过多年技术部门。包括他在内的许多乳企技术主管发现,总是需要不断开发各种现场测试用的“快速测试盒”,而且从过去发生过的四个掺假阶段的“攻防”来看,掺假手段往往领先于检测手段进行应对性的“技术升级”。

 

早期收购生奶单纯以重量或容量计价,或以感官评定等检测为辅。掺假者多数只掺水,顾佳升解释道:“如果掺入清水的量不超过15%,感官评定一般难以察觉。”

 

为应对掺水,乳企鉴于单纯掺水导致牛奶比重降低,增加了在现场测试比重项目应对。掺假者就在掺水的同时,掺入米汤、豆浆、面糊、盐、化肥、牛尿、泥灰等物质以提高比重。在这第二个阶段后期,企业纷纷增加滴定酸度、碱度(玫瑰红试验)、淀粉、杂质度、冰点测试等辅助项目应对,但效果不甚理想。

 

反掺假的失败,导致在上世纪80年代初,发生了食用奶粉中毒事件。后经查实,掺假者在加水之后,为了增加比重添加了土墙上析出的土盐,而土盐中含有大量亚硝酸盐。

 

乳企为此引进了手动浊度脂肪快速测定仪,实行“以脂论价”办法。

 

但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一作法随即催生了掺假者使用“伪乳脂肪”类的乳化鱼肝油、植脂末等新手段。

 

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为抗拒乳业掺假进入化学微溶品的入侵,国内乳业企业引入“洋枪洋炮”,是为乳企抗掺假的第三阶段。

 

例如用进口的牛奶成分自动红外快速分析仪(利用脂肪、蛋白质和乳糖里的某些基团对红外光的吸收原理独立测定后再作数据处理)替代浊度脂肪测定仪。如此一来,原料奶收购时可以同时检测脂肪、蛋白质等成分含量,并据检测指标实行“按质论价”。

 

但不幸的是,随即出现了新的应对掺假手法。如大量的“伪乳蛋白”类开始大行其道。这又以豆浆、尿素、蛋白精等为甚。

 

这期间甚至出现了“地下研究机构”专门研制、销售同时掺假“蛋白和脂肪”两大主要指标专用的“二合一”复合添加剂,提供给非法收奶站或挤奶站,以蒙骗现代化检测仪器。直至这次三聚氰胺的集体爆发。

 

在这之前,对“有抗奶”等问题乳品的关注,使得掺假与反掺假斗争随着原料奶收购价的上涨更显激烈:企业增强了抗生素残留量检测,化解抗生素的添加物应运而生;由于掺入各种添加物难免增加细菌污染机会,“地下研究机构”又开发了“杀菌液”、“消毒剂”之类的“新产品”。

 

顾佳升表示,30年的乳业反掺假博弈,需要对食品安全监测“路线”的反思。

 

此前的“检测安全”路线,主要是通过检测手段的推陈出新,或者是单纯增加抽样检验的频率和数量,并不一定能提高安全性,反而会使成本高得无法承受。在乳业竞争白热化阶段,为了成本计,很容易在监测环节方面出现漏洞。这次三聚氰胺事件在乳业内集体爆发,正好印证了这点。

 

顾相信,被动的堵漏式的“检测安全”已经不合时宜,而应将安全方向转向“过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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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食品安全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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