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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4公司破坏环境被从快处罚
  来源: 时间:2020/10/29 9:37:03  
 

10月27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武宣县人民法院通过刑事速裁程序对7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和宣判。该批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1天时间,从开庭到宣判仅用半个小时,充分展现司法机关从快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审判理念。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周某、江某、石某、郭某、张某、何某7人在武宣辖区内的部分采石场担任合伙人、主管、管理员、负责人等职务。在开采经营过程中,7名被告人及4个涉案公司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开采,或超出许可范围开采,造成武宣县桐岭镇、东乡镇、二塘镇、禄新镇、金鸡乡等乡镇的林地被破坏。

  法院审理后认为,7名被告人及4个涉案公司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造成林地损坏,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发后,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生态治理费,可从轻从宽处罚。综合考虑案件各种情节后,法庭分别判处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刑罚和3万元至3千元不等罚金;4个公司分别被判处5万元至5千元不等罚金。

  今年以来,武宣法院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2020年国家森林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依法从快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好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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