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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质监抽查塑料袋产品 网购6批次样品全部不合格
  来源:扬子晚报网 时间:2014/8/1 9:44:09  
 

江苏省质监局昨天公布了2014年塑料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分析报告,质检专家提醒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应避免用食品塑料袋盛装热食,尤其不要盛装温度在50℃以上的食物,盛装时间最好不要超过2小时。           

    抽查结果

    农贸市场抽查样品全部不合格

    常见塑料袋按形状来分,主要有塑料购物袋和连卷袋。本次抽查共采集84批次塑料袋样品,包括64批次塑料购物袋和20批次连卷袋。采样范围覆盖省内6家生产企业,多家知名大型连锁超市,南通、无锡、苏州等地多个农贸市场以及淘宝天猫网店,覆盖了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

    抽查的塑料购物袋产品64批次,合格34批次,合格率53.1%。其中农贸市场取得的16批次样品均不合格,网购6批次样品均不合格,大型超市销售或使用的36批次的塑料袋中,有8批次不合格。抽查连卷袋20批次,合格率为90%。

    不合格原因

    有的太薄,有的缺少标识

    塑料购物袋购物袋要想正常使用,首先是厚度要达标,如果厚度不达标袋子缺乏韧性,承重能力差,很容易破裂。根据《塑料购物袋》标准规定,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应不小于0.025毫米。“限塑令”实施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以增加塑料购物袋使用次数。但从抽检情况来看,目前市场上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依然随处可见。本次检测的64批次样品中,厚度指标不合格的达到了19批次。标准要求,塑料购物袋表面必须印刷购物袋名称、回收符号、安全性声明等相关标识,否则会给分类回收再利用带来困难。本次抽查的6家生产企业样品,以及36批次超市样品均有明确标识且标识清晰完整,但农贸市场抽查的16批次样品均没有任何标识信息。

    食品专用塑料袋也要慎用

    普通塑料购物袋不等于食品用塑料购物袋,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购物袋应标有“食品用”字样。许多消费者用未印刷“食品专用”的购物袋包装熟食、油脂食品,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安全的。那么,打包的时候用食品用塑料袋就一定安全了吗?

    质量差的蒸发残渣不合格,易脱色

    食品用塑料购物袋还有安全卫生指标方面的要求,其中蒸发残渣项目是衡量食品包装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蒸发残渣超标对人体的伤害比较大,尤其在包装熟食、油脂食品的情况下,有害物质很容易溢出转移到食品中,轻者影响食物的味道和口感,重者危及食用者的身体健康。 

    导致蒸发残渣不合格的因素有:厂家用非食品级原料甚至是含有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废旧回收塑料生产塑料袋,或在生产中添加过量碳酸钙等填料。

安全卫生指标方面,除了部分样品检出蒸发残渣不合格外,还有产品脱色试验指标不合格。这些不合格的袋子颜色都较鲜艳,如果用来盛装油脂食品,重金属就容易析出,存在较大的安全健康隐患。生活中常常能见到一些早点摊贩用一些没有任何标识的有色塑料购物袋盛装刚出锅的油条、包子等食物,当塑料购物袋接触这类高温、高油脂的食物后,将加速有毒有害物质的分解。

    质量好的装食品也别超50℃

    用塑料袋盛装食物已经成为不少人的习惯,质检人员提醒,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购物袋首先必须标有“食品用”字样。然后要看是否有质量认证,不过,即使有QS认证等的塑料袋,也不能用来盛热食和油性食物。因为塑料袋的主要原料是聚乙烯或聚丙烯,塑料袋的熔点比较低,一般在80℃以上就开始软化,当用塑料袋装刚炸出来的油条、刚煮出来的粉汤等热食时,塑料袋会在高温下软化,发生解聚反应,一些化学物质甚至是有毒有害物质就会析出。

    所以,即使是有质量保证的食品用塑料袋,最好也不要盛装温度在50℃以上的食物,盛装时间最好不要超过2小时。

    怎么挑?好的塑料袋烧起来没异味

    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如何判断塑料购物袋和连卷袋质量的优劣呢?质检专家介绍说,质量好的塑料袋呈本色透明,表面平整光滑且有韧性,手感润滑,而采用废旧回收料的购物袋则表面浑浊暗淡,无光泽,多具有刺鼻性气味,且手感发粘。

    此外,消费者也可以用点火燃烧的方法进行鉴别,如果塑料袋易燃且在燃烧过程中有类似蜡味的气味,同时产生像蜡烛一样的滴状物质,则是不含废塑料的合格塑料袋;如果不易燃,燃烧过程中冒黑烟,同时产生刺鼻性气味,则是不合格的塑料袋,表明有废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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