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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种"不良蒜农受损消协调解30名农民获赔3.5万
  来源:齐鲁晚报 时间:2006/6/8 14:55:00  
 

 

    即将收获的大蒜突然出现“二次生长”,所谓的“良种”实为坑人劣质种。幸好在当地消协部门的调解下,30名蒜农获赔3.5万元。今天,省消协对外通报了这一劣质种子坑农事件。

    最近,随着大蒜进入收获季节,菏泽单县孙六、龙王庙、莱河等乡镇的蒜农发现,他们的大蒜出现“二次生长”(蒜头收获前蒜瓣萌发生长)的现象。农民们联合派出代表找到蒜种销售商许某,向其索赔,但是许某认为出现这种问题是由于蒜农管理不善和气候的原因,拒绝赔偿。

    无奈之下,蒜农来到当地消协进行投诉。单县消协立即联系县农业局的专家一同到孙六、龙王庙等乡镇进行现场查看。经鉴定:主要是由于该品种蒜种的遗传性不稳定,种性差,适应性差,抗逆性弱,属劣质蒜种。

    在消协工作人员的多次调解下,经销商许某与蒜农达成协议,由许某按照每亩受损大蒜1000元的标准包赔蒜农损失。目前,30名蒜农已从消协工作人员手中领取赔偿款3.5万元。

     
    作者:       责任编辑:viol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