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山西省>>法制聚焦
《五阳煤矿》幼儿园建筑工地事故“瞒报”
  来源: 时间:2012/12/16 8:42:55  
 


    近日,本单位接到举报称;2012年8月20日上午11点多,山西省长治市《五阳煤矿》幼儿园建筑工地上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导致一死一重伤。死者叫姬广兴,在山西长治市和平医院抢救两天,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现年22岁。事发后,矿方和家属私了,至今未上报。

    对于安全事故的问责,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处罚手段向来很硬,对瞒报的制裁措施也相当严厉。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在接报1小时内,需向县级以上安监部门报告。县级安监部门要将事故逐级上报,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应一直报送至国务院。发生事故的单位若谎报或瞒报安全事故,可对其处以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年收入60%—100%的罚款。

     
    作者:       责任编辑: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