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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市容新规:企业违法散发广告最高罚50万
  来源:华夏时报 时间:2006/5/16 10:30:00  
 

 

昨日,市法制办就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修改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登录首都之窗网站,进入民意征集项,找到该文件,发表自己的意见。据了解,此次意见征集截至5月31日。据了解,虽然此前一些规定已经在执行,但在此次的草案中,明确以条例的形式固定下来。对比现行的《北京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还是有许多新条款和罚则的。

-新规照登

百姓方面

主要街道阳台外不得晾晒物品

建筑物顶部、外走廊等应当保持整洁,无堆物堆料;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区的建筑物的顶部、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和摆放物品,平台、阳台内堆放的物品不得超出护栏的高度。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的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绿篱处晾晒衣物最高罚50元

“修改草案”规定,禁止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物或者吊挂物品。

违反此规定,将先责令改正,并视具体情况,可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规划市区内不得饲养家禽

禁止在规划市区、郊区的城镇地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照每只(头)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住宅楼房禁止搭建鸽舍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房的顶部、阳台外和窗外搭建鸽舍。饲养鸽子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可以责令拆除鸽舍。

-新规解读

关于违建

不拆违建将按平米罚款

新规定:对正在违法施工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自行拆除,仍继续施工的,可对施工工具、施工设备、建筑材料实施查封、暂扣;逾期未拆除的,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强制拆除。

罚则:违反规定,可按照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面积每平方米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其他设施可处工程造价1倍的罚款。

违建无主先公示后拆除

新规定:对未经批准搭建的影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或者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的影响市容的物品无法确认其所有人的,应当在政府网站或者市级公共媒体上发布公告,督促所有人履行责任。公告届满无人认领的,可对违法堆放的物品予以强制清除。

专家解读:单以强制拆除的方式来解决无人认领的违章建筑程序上不合理,也是有关部门行政权力太大的表现。涉及的无主财产权利的问题,应该经过法院审理,无主财产最终应该上缴国库,不能只是公告一下就拆了。虽然说现在是在奥运会的大环境下,要加大整顿市容市貌力度,但还是应该考虑其社会影响和后果。

关于广告

违法撒广告最高罚50万

新规定: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不得利用、组织张贴、涂写、刻画、喷涂、散发广告进行违法宣传。

罚则:违反上述规定,将没收其违法物品和工具,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专家解读: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主任吴革认为这个处罚的标准太高,按照行政处罚规定,罚款超过1000元就应该进行听证。其实散发小广告的都是边缘性的小企业,他们很可能承受不起这么高额的罚款。治理小广告的决心并不在于处罚,而应该是良好的疏导措施。

散发广告不得招未成年人

新规定:企业或其他单位不得招用未成年人张贴、涂写、刻画、喷涂、散发宣传品和广告。

罚则:劳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具体处罚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专家解读:该条例是从对未成年保护的角度去设定的,因为散发小广告的很多是未成年人,而不好对他们进行处理,就选择处理招纳的单位。

-专家观点

贴广告停手机存在两个争议

草案规定:“在张挂、张贴、涂写、刻画、喷涂、散发标语、宣传品和广告中标明通信工具号码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可以通知电信企业暂停该通信工具号码的使用,有关电信企业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中止该通信工具号码的使用。”

对此的罚则是:对于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将及时通知有关电信企业,恢复其通信工具号码的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主任吴革认为:用停号的方式治理小广告存在两方面的争议:其一,通讯号码的使用是公民实现通讯自由权利的体现,而小广告上面的通讯号码扰乱人们的生活确实很讨厌,政府是否有停号的权力应该慎重考虑;其二,应该明确提出停号的范围和执法的公正性。例如,有人贴个求租房子的广告是不是就给停号了。还有怎样保证执法机关报给电信企业的号码就是公正的,条例中并没有明确对其执法过程的监督。

     
    作者:       责任编辑:violet